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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单位携手创建律师法援新体系

来源: 日期:2016-10-1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10月1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为了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出创新举措,先后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的备忘录》、与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司法局签署《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备忘录》。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保护被告人辩护权。

  为了深入贯彻与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两个备忘录实现了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三个首次:首次实现刑事法律援助覆盖每一个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首次区分案件繁简适用不同方式进行法律援助;首次扩大普通程序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范围。

  两个备案录的签署,贯彻了建设法律共同体和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的精神。而法律援助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法律援助体系,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为每一个因各种原因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援助,全面保障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借助这个平台,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服务力度。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搭建起了公开、透明、规范、畅通的沟通平台,建立起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长效交流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指出,法律职业共同体身处共同语境,拥有共同知识背景,肩负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使命两个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强强联合,法治建设的未来光明而美好,令人期盼。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是深圳这篇热土的核心竞争力,希望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市律师协会、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人民法院和福田区司法局能继续增强互信、紧密合作,共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法律服务、巩固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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