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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期情况汇总

来源: 日期:2016-09-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截至2016年8月中旬,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已达208宗,其中被评估的办案律师有77名,其中,被评为2分(不合格)的案件共12宗,被评为3分(合格)的案件共171宗,被评为4分(良好)的案件共25宗。

  与2015年相比,2016年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有以下创新:

  • 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根据前两年的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评估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评估结论,修改并完善了评估指标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新的评估指标不仅包含案卷总体评分及整体评价,而且还包括给单项指标打分并说明理由,使评估更具可操作性;第二,评估指标体系设置更加科学全面,从“程序”和“实体”两大部分更改为“初步会见”、“办理案件”、“贯穿案件始终”和“结案”四大部分;第三,评估指标内容更加详细,更能准确反映每宗案件办理的情况。在“初步会见”方面,除了保留形式方面的要求,如“完整记录办案情况”、“及时联系”、“制作谈话笔录”等,还增加了实体方面的要求,如新增了“援助律师收集资料和获得信息的技能”,“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和胜诉可能性向受援人提供建议”,“律师就初步事项对受援人权利义务的告知”。在“办理案件”方面,在律师与受援人的沟通中新增了沟通的具体内容如“办理案件的方式及备选方案”、“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及调解”等,同时律师的工作内容还增加了“律师调查及取证”和“申请鉴定”。在贯穿案件始终方面,评估指标由 “律师向客户提供准确、适当的建议”变更为“律师根据相关指南、根据案情进展、根据收到对方的诉讼文书之后提供准确、适当的建议”,更明确更具针对性。在结案方面,新增了“律师在收到判决后的对受援人提出建议”及“律师是否私下收取费用”两项内容。
  • 组建评估团队,创新评估方式。根据前两年对全部评估律师的考察分析,挑选出认真负责、有丰富办案经验并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13名律师组成评估专家组。2016年3月26日,深圳市法援处组织评估专家组召开了第一次质量评估培训,在学习并掌握了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后,评估专家律师现场对2份案例做出评估,随后将所有专家的评估结论进行统计分析,达成评估共识,使每一位评估专家都能对法律援助案件做出基本相同价值观的评估。在评估方式上,2016年采取由评估专家律师领取案卷独自做出评估后再交回市法援处进行集中的方式,不同于以往直接在法援处会议室做出评估,时间更有保障,评估专家能更充分、独立、客观做出评估结论,保证了评估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 评估案件的抽取范围和方式更加科学。前两年是在总的案件量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2016年以办案律师为单位,在每个办案律师办结的案卷中抽取不同类型的案卷3—5宗,使每一位办案律师的案件都能被有效评估,促进了对律师的有效管理。同时扩大被评估案件类型的覆盖面,更能全面反映整体的案件质量水平。
  • 在回收评估专家的评估结论后,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被评估的办案律师发送评估结论,保证从办理案件到收到评估结论的延续性和及时性。被评估律师收到评估结论后对办案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有效激励了律师提高办案质量。同时收集并记录被评估律师的关于评估结论的反馈信息,也促进了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达成共赢的局面。

  为了进一步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整体提高,现制定2016年下半年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计划如下:

  一、 针对全市法律援助律师按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培训,并在培训时将上季度的评估结论分析汇总后作出报告,让每一位法援律师都知晓并参与到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中。

  二、 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的形式向评估专家律师及办案律师征求意见,制定案件质量标准,完善案件评估指标体系。

  三、 根据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制定自我评估表发放给每一位办案律师,并于结案时随卷一并交回,促进办案律师自我评估、自我监督。

  四、 扩大法律援助律师加入评估专家组的选拔面。自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以来,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激励作用更明显体现在评估专家律师上,因为评估专家在完成评估时清晰了案件质量标准,也能从被评估案卷中学习优秀的办案经验,取长补短,而其他办案律师从评估结论中学到的相对有限,因此,为了能更大范围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我们鼓励更多的办案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估,在评估工作中得以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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