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有关方面专家座谈会,对由社区矫正处起草的《深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讨论,局长蒋溪林、市中院刑二庭庭长俞宙、市检察院监外执行监督组组长杨年雷和各区选派社区矫正一线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副局长任继光主持会议。
社区矫正工作评价办法采取量化评分形式,分为九项33条共计110分,内容涵盖机构建设、人员职数、矫正场所、设备、网络、电子监控、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心理矫治、奖惩、档案、业务衔接、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等方面。该办法的出台,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引导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会上,参会专家对评价办法进行深入研讨,并提出多项修改意见。局长蒋溪林感谢各位专家的意见,要求社区矫正处认真吸纳、修改好评价办法,将评价办法打造成我市创新发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亮点,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之间具有先进性。目前,该评价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近期已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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