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2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内容,广东省司法厅于2016年6月21日至6月24日在肇庆市举办全省法援机构学习贯彻《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培训班,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主任亲自前往参加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理解和适用,配套表格文书运用、法律援助与社会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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