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掌握今年以来上半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有关情况,广东省司法厅下发粤司办〔2016〕253 号文件要求各市级司法局做好此项统计工作。
本次统计主要内容包括:(一)各地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二)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三)统计范围:统计日期截止至2016年5月30日,各地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相关数据;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执业监督情况有关数据。我办将严格按照省司法厅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督促全市各鉴定机构人如实填报数据,将数据信息汇总厘清,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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