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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律援助2016年3月份接访及受理案件情况统计

来源: 日期:2016-04-1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1.市法律援助处3月1日—31日

  接待来访群众486人次,电话接访群众489人次,受理民事案件169 宗、刑事案件118宗(以上数据含外设工作站)。

  2. 南山区法律援助处3月1日—3月31日

  接待和电话接访群众1632 人次,受理民事案件 89 宗(其中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宗);受理刑事案件 8 宗(其中南山区人民法院指派案件3宗,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案件1宗,当事人自行申请法律援助案件4宗);受理刑事速裁法律帮助8宗。

  3. 福田区法律援助处3月1日--31日

  3月1日-31日,福田区法律援助处接听法律咨询电话333个,接待来访法律咨询301人次;组织执业律师参与区法援处值班46人次、参与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23人次、参与驻信访大厅工作室值班7人次。经审批,福田区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共80宗,共涉及受援人110名;其中民事诉讼和劳动仲裁共65宗,刑事法律援助15宗。根据福田区公安机关通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法律帮助33宗。

  4. 盐田区法律援助办3月1日—3月31日

  盐田区法律援助办接听法律咨询电话82个,接待来访法律咨询301人次。经审批,盐田区法律援助办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共28宗,其中民事诉讼24宗、行政诉讼2宗、刑事法律援助2宗;为3个来访人提供了代书服务。

  5.罗湖区法律援助处3月1日—3月31日

  接待电话和来访群众245人次,受理民事案件77 宗;刑事案件17宗。

  6. 龙岗区法律援助处3月1-31日

  接待电话和来访群众1855人次,受理民事案件83宗,其中集体案件 4宗;刑事案件69宗。

  7.光明新区2016年3月1--31日

  3月1日至31日,新区共接待和电话接访群众179人次,受理民事案件6宗、 刑事案件0宗。

  8.龙华新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3月1--31日

  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35人次,指派民事案件48宗(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3宗,涉案人数达198人),刑事案件1宗,受援人数达259人;结案的案件64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763万元。

  9.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3月1日-31日

  接待和电话接访群众人次88次,受理民事案件12宗,刑事案件0宗,行政案件0宗。

  10.宝安区法律援助处3月1日—31日

  3月1日到3月31日共受理145宗案件,包括刑事42宗,民事101宗,行政2宗,来电来访人数1371人次,医疗纠纷案件0宗,索赔款项9,403,405.99元

  11.坪山法律援助处3月1日—31日

  接听法律咨询电话160个,接待来访法律咨询176人次,共受理民事案件1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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