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至25日,我局在天平大厦四楼B401集中发放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第一批考生(非应届毕业生)964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除少部分考生因出差离深、另有安排等原因无法到场领取外,其余人员均已顺利领证。对于暂时未到现场领证人员,我局已明确公告可提前半天与我局司考办进行电话预约,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前来领证。
港澳台居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颁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队系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发放。
发证现场按号叫人、指引清晰、秩序井然,工作人员态度热情,解答清楚,得到领证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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