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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成效突出,书写新常态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来源: 日期:2016-01-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而近年来,市司法局以高标准、高要求大力推进全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效果。

  作为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深圳59个司法所扎根基层,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均等、优质的法律服务。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基层司 法所主导和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3.2万宗,指导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调处纠纷4.4万多宗。切实发挥了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政府治理法治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目前,全市十个区(新区)共设立了59个司法所,覆盖每个街道,每个司法所至少拥有两名法律专业本 科毕业的工作人员。专业人才的配备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先后已有桃源司法所和龙岗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新安司法所所长获得 “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西乡街道调委会、东晓街道调委会和莲花街道调委会被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具体工作中,全市各司法所因地制宜,改革创 新,创造出了许多便民经验。其中以人民调解为例,先后形成了“六约模式”、“桃源经验”、“西乡经验”以及“福田模式”等工作方式、方法,例如西乡司法所 的“说事评理”机制,福田区十个司法所建立的“家事合议团”。在解决邻里纠纷、家庭婚姻纠纷问题上很有效果。创新风险预警机制也是我市司法所彰显职能作用 的一个重要举措,坂田街道在城市更新等重要领域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及时对苗头明显、极易导致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评估,实 现矛盾纠纷源头管控。尤其是近年来对天安云谷城市更新、坂田肉联厂停产关闭等3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无一引发重大维稳事件。

  全市司法 所结合实际,推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近两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市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基层司法 所在承担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具体指导工作的同时,还先后在公路交通客运站、地铁站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公安边防支队组建流动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 海上养殖等民事纠纷;在物流拖车、二手车交易、旅游景区等新型纠纷多发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处置中的基础地位。盐田司法所 动员了街道辖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各行各业专家、法律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和其他社会人士,建立了“专家库”,不断壮大人民调解队 伍。新安司法所的做法则是开设“移动调解车”,每天来往穿梭,主动在矛盾纠纷多发地带排查隐患,实现了矛盾纠纷快速发现,就地化解的目标。此外,近年来, 在司法所发展的基础上,聚焦百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如火如荼。目前,全市共建成区(新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街道公共法 律服务中心5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470个。最终的目标是构建网络和实体两个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向市民提供均等化、多样化、优质化的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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