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告,我局司考办于2015年12月18日至30日(含周六、不含周日),在天平大厦四楼B401受理深圳考区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今年为做好服务工作,新增了以下服务措施:一是设立咨询服务台。除了现场解答申请人有关问题外,还帮助申请人裁剪、粘贴照片,指导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二是提前印制“温馨提示”。将申请人关心的申请流程、注意事项、领证时间和方式一一告知。并建议申请人手机关注“深圳司法”官微,以便我局推送司法考试有关消息;三是现场摆放《满意度评价表》收集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以上举措得到了申请人的欢迎和和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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