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要求,我办于司法部成绩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分数核查申请,至司法部规定截止时间12月7日,共受理申请91人,计有内地考生89人,中国台湾考生2人。
我办按照上级要求热情服务,严格审核,耐心接听咨询电话,认真解答考生问题。其中部分考生对分数核查仅能核查卷四表示不解,我办工作人员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中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答,并悉心听取考生的意见和建议,旨在做好服务、沟通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12月8日,我办按要求在司法部后台系统进行了上报。分数核查预计2016年1月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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