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依法治市办共同组织的“新提任局级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在市委党校举行。全市共36位新提任局级干部参加了这次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主法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以及与我市法治建设相关的时事。考试当天,全体考试人员准时参考,认真答题,考场秩序井然。
此前,我市只有人大任命的局级干部须要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规定非人大任命的局级干部也将通过任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未能通过法律考试的局级干部须参加补考。补考仍不通过的,委任制局级干部的试用期延长,选任制局级干部暂缓提请法定选举机关选举。
组织新提任局级干部开展任职法律知识考试,是我市创建一流法治城市整体实施方案中的一项举措。这一举措对促进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增强民主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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