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一项为经济困难者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十八载法援路,深圳情系弱势群体,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更有超过2.2万人得以享受免费法律“大餐”。
1997年2月,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如今,法律援助已走过18载。透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这项“民心工程”已惠及千家万户。数据显示,18年来累计受理案件16万宗,超过27万名受援者从中受益。2012年至201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的各类援助案件已超过5万宗,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3.5亿元。
统计显示,今年1至10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万余宗,受援群众超2.2万人。这一数据再次刷新了去年全年的受理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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