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去年共为2000余人提供法律援助,受援人数分别占全区26.9%、全市9%,位居全区、全市第一;龙岗街道处置10人以上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61宗,为3402名劳务工追讨薪酬3614.5万元。龙岗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被评为2014年“深圳市文明单位”。龙岗街道司法所2015年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这也是该所继2011年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后,再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龙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丁海成表示,开展法律援助体现了政府管理部门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心系群众利益,关心群众疾苦的服务理念;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基层法制建设,同时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温情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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