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为了保证“六快”机制落到实处,促进“应援能援”,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龙岗街道从机构、人员、制度三方面夯实基础,练好内功,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促进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和质量。在机构建设方面,进行统一实体化管理。龙岗街道司法所与法律援助工作站合署办公,人、财、物由司法所统一调配,促进了法律援助组织管理和实施的及时衔接。
在队伍建设方面,龙岗街道实现了高度专业化,对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实行高进优培,注重提升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25名工作人员中有15人具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职业资格,人员数量和占比都位居全区、全市各街道法律援助机构前列。在业务建设规范化方面,龙岗街道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方案,细化规范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到结束、资料归档的全部流程,经办的每一宗法律援助案件都有一套完整的卷宗和电子台账,已备快捷检索、评估。此外,龙岗街道从宣传教育、服务网络、部门联动三方面畅通渠道,促进法律援助涉及主体的“应知尽知”,既让群众尽可能全面了解相关信息、知识,也让有关部门及时知晓、处理群众诉求。一是畅通群众知晓渠道。龙岗街道制作了10万张“法律援助服务卡”,广泛向劳务工等群体发放。卡片上不仅标明“律师免费打官司”,还注明提供法律援助的地点、条件、范围及所需证明材料,引导群众依法、及时维权。二是畅通群众表达渠道。龙岗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固定申请点19个,覆盖所有社区及医院等矛盾纠纷易发地,并在一些工业区设立法律援助流动申请点,初步建立起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龙头的“街道—社区—工业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使援助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三是畅通案件联处渠道。龙岗街道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四窗口两统一”的办公便利化设施,即司法所接待窗口与区法院驻街道巡回法庭立案窗口统一办公地点,诉求服务平台的法律援助受理窗口与劳动仲裁立案窗口统一办公地点,促进有关部门的及时衔接和联处。根据司法部、全国老龄办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和深圳市老龄办联合于10月开展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该活动于2015年10月19日上午顺利举办,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派出工作人员及多名律师在现场派发普法宣传资料,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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