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蔡巧玉一行到访市司法局,就加快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与我局开展了专题座谈研讨,达成了多方面的共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出席并主持座谈,局副巡视员宋良毅、局基层管理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蔡巧玉副主席详细介绍了市妇联、市法制办、市综治办等七个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及浙江省调研考察的情况,阐明了我市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的相关背景和重大意义,就当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下一步的设想和建议;宋良毅副巡视员、骆希玲副处长分别就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制问题作了回应,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蒋溪林局长完全赞同市妇联对于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必要性的意见。同时指出,深圳作为典型的“陌生人社会”,婚恋家庭纠纷不仅数量大,而且成因复杂、燃点更低,如果没有完善的保障和救济机制,很容易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蒋局长明确表态,将全力支持和参与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并就做好该项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是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建议成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和财政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在市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框架下,建立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专项工作组,并在市妇联设立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二是在规范运营管理方面,要积极整合现有的各类平台和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更好形成合力;要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建立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正确婚恋家庭观念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在加强骨干培训方面,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婚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纳入到司法行政机关队伍的表彰培训体系中来,不断提高他们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的水平能力。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