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近日,福田区司法局矫正科举办了“心若向阳,必生温暖——关于预防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几点思考“的讲座。该讲座由福田区司法局矫正科张文辉科长主持,特邀深圳市检察院公共关系中心汪林丰副主任担任主讲嘉宾。本次讲座以深圳的“安惠君”案开始展开相关的内容,强调“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犯罪必将难逃法网。”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要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否则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普法讲座主要归结为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明法篇,说理篇,自律篇,释法篇以及数据篇。一、明法篇。法律是由国家机关机关制定,认可并颁布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调节的是公民之间,公民与社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法律具有明确性,法定性以及普遍性。以法为镜,明确自身合法的权利以及要承担的义务,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也是建设法治国家必不可少的环节。二、说理篇。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明确社区矫正同样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虽然社区矫正相比较于监禁刑有较大的自由活动空间。因此社区矫正人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认真接受有关教育,积极参加执行部门组织胡活动。在矫正期间,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三、自律篇。社区 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要懂得自律,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端正自己的心态,切记“破罐子破摔”,积极配合执行部门各种管教活动。正视自身的权利,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四、释法篇。虽然矫正人员胡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其合法权利不可忽视。在矫正期间,检察机关要有所作为,监督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变更刑罚系列活动是否合法。更要多措并举,做好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的预防工作。五、数据篇。法治中国的建设,需要更加注重人权胡保护。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轻微刑事犯罪人员被安置于社区这个环境中接受教育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应对这一制度怀有感恩之心,并通过自己的行动,争取减刑。活动的最后,汪主任向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殷切希望,希望矫正人员吸取教训,珍惜机会,端正心态,控制情绪,以自信,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今后的生活。“心若向阳,必生温暖”,“与法同行,一生受益”,能知法,懂法,用法,是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要求。本次的普法讲座内容丰富,思想深刻,社区矫正人员表示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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