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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五项举措率全市之先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

来源: 日期:2015-07-0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福田区真抓实干推出五项举措率全市之先建立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无缝衔接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强化各行政执法部门责任。一是建立工作考核通报制度。通过目标考评检查,促使28个行政部门自觉成为责任目标的落实主体,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抓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和推动者。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效。三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执法告知制度。各行政执法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执法项目及执法环节进行梳理,设置必要的普法程序,以告知书等形式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明示执法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执法程序等内容,促使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实现在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流程化、规范化、同步化。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责任主体要依托新型传播媒介和主流媒体等各类平台,对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予以公告,向公众及时披露相关执法、普法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执法活动直播、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福田区通过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的普法责任,凸显普法在执法中的引导、规范和基础性作用,倒推执法更规范,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升执法效果,推动法治城区建设,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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