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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司法局四举措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日期:2015-05-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罗湖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一)组织学习,明确规定。定期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将《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廉洁从政的系列规定、文件、通知汇编成册,明确告诉党员领导干部,哪里不能碰,哪里越不得,促使党员干部心有所惧、行有所止,做到自珍自爱,自觉抵制歪风邪俗的侵袭,用实际行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加强领导,注重实效。严格细化和完善公车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上下班考勤管理等,组织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组织全局干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共深圳市纪委办公厅关于两名退休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通报》等典型案例,要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各种迷信活动等等。(三)定期走访慰问,关心群众生活。由局领导带队,深入街道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扶有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积极帮助他们协调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好外来劳务工法律援助维权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法治氛围。(四)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将廉政格言、警句、节日倡廉等内容编写成琅琅上口的“廉政温馨提示”,如“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过节也要过‘廉’关,过节莫忘廉洁”等,通过OA办公系统短信平台发送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开展以征集反腐倡廉警句格言为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气氛,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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