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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4年人民调解案件特点凸显人民调解工作三大短板亟需完善

来源: 日期:2015-03-0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4年深圳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95584宗,连续3年达到年调解案例9万宗以上,其呈现出来的特点也凸显出人民调解工作存在三大短板亟需完善:(一)劳资纠纷调解案例居高不下,亟需提升专职调解员比例。2014年调解涉及劳资纠纷达到2.2万宗,占总数的2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人民调解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仍呈上升趋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医疗纠纷等也是人民调解参与的重要领域。随着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宽,在纠纷频繁部门或区域设立专业工作室或者派驻专职调解员是主要做法,但我市专职调解员比例仅16%左右,落后于全国20%平均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加。(二)调解案例涉及金额巨大,亟需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涉及金额由2013年的11亿元上升到2014的23亿元,人民调解参与重大疑难以及群体性纠纷发挥的作用更加明显。当前民间纠纷具有愈加复杂、牵涉当事人和金额越来越多等显著特点,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全面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是应对此特点的重要举措。(三)行政、司法移送、委托调解纠纷数量大幅增长,亟需加强“三调衔接”。在调解总数差不多的情况下,由其他行政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移送到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2013年为7579宗,2014年达到18600多宗,涨幅超过50%,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进一步凸显,加速建立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建设应是人民调解当前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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