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22日,由欧盟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共同设立的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质量保障研究班在我市开班。来自河南、江苏、山西、北京、浙江、福建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职律师和公益社会律师共60人参加了本次研究班。
国际法律援助组织主席阿兰先生,苏格兰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法律教授、荷兰法律援助委员会主任彼特先生担任此次研究培训活动的主讲嘉宾。两位嘉宾重点介绍了西方国家在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质量评估方面使用的流程、方法和成效。深圳法律援助处和河南、北京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介绍了各地开展工作法律援助同行评估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与会的中外同行法援案件质量保障的东方理念差异进行了坦诚而热烈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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