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深圳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深圳公证处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深圳公证处将有望成为全国首个以法定机构模式运营的公证机构。
自2007年开始,市司法局开始探索研究公证机构改革工作,《深圳公证处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是对公证机构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探索,它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将公证机构的运行机制法定化和规范化,利用以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实行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保障公证公信力。同时通过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机制,吸引并稳定一支高素质的公证队伍,为公证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在公证机构改革尚在探索阶段的背景下,法定机构试点作为一种新型公证机构试点模式,为全国公证机构改革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窗口。深圳公证处也正积极探索、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不断创新公证服务模式,确保法定机构改革后能够收到良好的运行效果,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公证机构改革提供新经验,闯出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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