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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司法局五举措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 日期:2014-12-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今年以来,龙岗区司法局根据《龙岗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围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依法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信访人符合深圳市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案件依法属于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导致不良影响的案件,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案件,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等存在其他五种特殊情形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接机制,做好与党委、人大、政府和纪委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包括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转办案件进行登记,并根据需要跟踪案件进展等;三是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制定《龙岗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援助条件、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处理程序及服务质量监督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发挥法律援助维稳职能,指派有经验的律师参与区信访局或区检察院等部门主持的接访活动,对信访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引导信访人申请法律援助。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并通过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法律援助宣传晚会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法治素养,营造知法、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消除“信访不信法”的不良倾向。

  截至今年10月底,龙岗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1943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72宗,其中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60宗,涉及人数3699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发挥了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龙岗”、“法治龙岗”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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