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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第二强戒所规范解戒路费补助工作

来源: 日期:2014-11-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市司法局第二强戒所制定实施了《戒毒人员解戒路费补助金发放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路费补助工作,对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符合“三无”即“无探访”、“无汇款”、“解戒无家属来接”条件的戒毒人员,依申请发放解戒路费补助金。

  按照规定,发放的解戒路费主要由戒毒人员通过生活补助和劳动报酬进行自筹以及场所行政补助解决,若路费仍然不足,则由原所在戒毒大队生产补贴补足余额。《发放规定》明确了解戒路费补助金的发放程序和所涉部门的相应职责,确定了解戒路费补助金额标准,按照路程远近详细列明了深圳至省内各市县、深圳至各省份的具体路费补助金额,并注明在春节春运期间,路费补助金上浮50%。

  出台《发放规定》是强戒二所推进戒毒主业工作的又一举措,使戒毒人员解戒路费补助的发放有章可循,解除了戒毒人员对解戒路费的后顾之忧,有助于他们安心戒毒,积极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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