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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在我市率先建立保险合同人民调解机制

来源: 日期:2014-11-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合同纠纷大量攀升,此类纠纷具有涉及面广,时效性强,专业要求高等特点。传统以诉讼为主的保险合同纠纷化解方式往往耗时长,双方对抗性强,对及时解决因保险事故带给投保人的“燃眉之急”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为服务罗湖区“一中心、两基地”建设,给总部设在罗湖的保险企业提供深度服务,同时为辖区群众化解保险合同纠纷搭建一个有效平台,罗湖区在全市设立首个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室。(一)“一站式”保险理赔服务模式,解决纠纷效率高。据统计,2013年1月-2014年6月,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共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员伤害的保险纠纷案件13961件,赔偿金额约3.6亿元。驻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人民调解室成立后,为保险消费者全面提供保险咨询、纠纷调解、定损理赔、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提升调解室的服务内涵,实现保险理赔服务前置,把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在前、解决在先。调解周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疑难复杂案件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全程不需要当事人支付任何费用,最大程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业内部,提高纠纷处理时效,降低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二)队伍专业,化解矛盾效果好。严格准入门槛,精心挑选人民调解员,要求调解员除具备相当的法律和保险专业背景,考取理赔员资格且从业时间1年以上,能准确理解和把握保险条款,经司法部门培训考核后方能持证上岗。(三)强化司法确认,法律效力高。驻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人民调解室与法院建立联系机制,当事人之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义务,另一方不再需要向法院起诉,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提升行业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在保险行业引入人民调解机制,使大量保险合同纠纷在行业内部迅速解决,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和扩散,维护了保险行业形象,增加了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心,为全区的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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