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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司法局实施入矫教育新理念激活社区矫正工作新动力

来源: 日期:2014-09-1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福田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社会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以“意识强化、行为引导、心理疏导”即“1+1+1>3”的矫治教育理念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并建立常态化教育模式。截止目前,区司法局共举办了3次集中入矫教育,参加人数71人次。(一)宣讲监管规定,强化社区服刑意识。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法规,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讲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告知社区矫正人员不可逾越监管的红线,让其知晓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和接受社区矫正应履行的义务,强化社区服刑意识。(二)行为意识引导,筑牢行为道德底线。由区检察院检察监所科的工作人员联系当前社会现实,从道德范畴、日常行为规范、矫正态度等方面,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从内心深处认罪悔过,筑牢道德的底线,将自己的言行纳入遵纪守法的法制轨道,进行自我矫正,远离再次违法犯罪;鼓励他们勇敢、坚决地与恶习、犯罪等行为决裂,用双手创造合法的财富,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和他人的认同和尊重,早日成为守法有德的合格公民。(三)专业心理疏导,引导建立良好心态。邀请高级专业心理辅导师向社区矫正人员作心理健康辅导,讲解心理学的常识、心理健康标准和不良情绪的危害。结合实际案例,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如何了解自己的情绪,正确调节、控制好自己情绪,妥善处理与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关系,化解心理障碍,消除自身存在的自轻、自卑、自毁的心理;激励社区矫正人员建立良好的健康心态,以积极向上的人生观面对的生活,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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