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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接收香港法律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

来源: 日期:2014-07-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7月14日上午,市司法局举行香港法律实习学生接收典礼,首次接收7名香港法律学生到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据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介绍,接收香港法律学生来深实习,是继今年司法部批复同意在我省前海等三地试行内地与香港、澳门成立联营合伙型律师事务所,加强深港合作、提升和创新法律服务合作的具体举措,是建立深港两地法律合作有效机制和深港律师合作模式的一种新的探索,对推动两地律师业的进一步深化合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悉,参加实习的7名学生是由中联办、香港法律交流基金会和深圳市律师协会共同挑选出来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分别来自香港大学、英国华威大学等名校,他们将按照深圳律师协会的统一安排到广东华商(前海)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参加为期半个月的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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