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司法部律公司何敏副司长、中公协常密菊副会长、司法部律公司曹阳处长以及省司法厅公管处领导来深圳调研《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司法局徐鹏副局长以及深圳市、东莞市、中山市、佛山市公证机构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何敏副司长首先介绍了最高院出台该司法解释的背景和思路。随后各市公证机构的代表对《规定》的学习情况一一进行了汇报,并围绕“公证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公证机构审查核实义务”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探讨。何敏对我市学习研究《规定》的汇报给予高度肯定。她指出,公证管理人员和公证执业人员都要真正理解该规定的内涵和要求,切实将规定贯彻落实到公证工作之中,以求达到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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