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深入开展,龙岗区司法局突出“服务群众”宗旨,推出四项举措,取得良好成效。(一)推出系列法治惠民实事项目。龙岗区司法局在2013年实施的诉前调解等8个法治惠民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充分发动各部门和各街道,推出“法治宣讲巡回百场活动”、“外地来深建设者普法基地”等惠民实事项目,受益群众达20万人,为全区社会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打造法律援助等民生工程。不断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残联、民政、区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全区109个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覆盖率达到100%,2014年1-4月份,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共接待来访1240人次,接听“148”法律咨询电话4369人次,办理法援案件996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了区委区政府与广大群众的连心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三)突出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在3、4月连续举办两次《法眼睇廉政》、《如何让法治和文明走进百姓》等两场次“龙岗法治大讲堂”系列公益活动,受到了群众欢迎和好评,新浪网、深圳广播电台FM97.1及深圳侨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四)突出抓好服务群众的窗口工作。区司法局“实践办”,进一步加大了对公证处、法律援助等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3个方面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在内部通报批评,以教育活动“促工作、转作风”,在全局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法治氛围。今年以来,龙岗区被国家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区”,龙岗区司法局被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推荐申报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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