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司法局召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专项会议,传达市委政法委关于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研究如何结合专项行动推动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由钟惠容副巡视员主持,各区司法局分管人民调解工作副局长、各新区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局基层处介绍了中山市和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市维稳办关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要求组织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去年全市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取得了很好成绩,在“福田模式”框架下,以“政府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街道(办事处)调委会派驻工作室到纠纷集中的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是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大方向。大家认为将现有“医调室”撤出医院,再建立区级“医调委”不可行:一是现有的很多“医调室”经过几年的实践运作比较规范,群众认可度较高,而且受理的纠纷量大、效果突出;二是一撤一建会造成资源严重浪费,且各区本年度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已签约,重新更改难度很大;三是各区情况不一,应当因地制宜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同时,为了深入推动人民调解以第三方身份积极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可以对个别“医调室”进行局部调整,适度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举措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水平,完善并最大限度发挥两个专家库的作用,体现人民调解的第三方身份和公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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