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强戒所始终坚持将警务督察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场所依法管理水平、增强民警依法履职观念的重要平台来构建,作为确保民警队伍执法安全、保障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来落实,充分发挥警务督察“监督、提醒、查纠、服务、保护”的职能作用,为提升警务效能、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提供了纪律保证。
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所党委对警务督察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促进民警队伍管理、加强警务督察工作方面,班子成员思想统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通过制定督察工作机制、规范督察流程,加强督察队伍建设这个抓手,为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发挥了保障作用,也为督察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创造了良好工作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引领效能作用。结合当前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制作了《督察登记本》,细分白天和晚上的督察区域及时间段,既便于督察,也便于存档备查;既提高了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也提升了工作效能。
三是充分发挥提醒查纠作用。将督察的切入点深入基层一线,尽可能重心前置,抓苗头、早防范,把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抑制在萌芽状态。警务督察部门对督察中发现的现场管理隐患等问题,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注意轻重缓急、区别对待,找准“靶子”、有的放矢。
四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督察工作中,做到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督察就跟到哪里,通过纪委组织协调,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内部监督合力,树立“监督不只是纪检监察部门和警务督察队的事,更是职能部门份内的事”的工作观念,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察网络,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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