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彰显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预防、法制宣传以及纠纷化解的三大职能作用,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深圳加快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市司法局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广工作,努力实现“政府购买、群众自治,专业服务、规范高效”的目标。
一是积极协调出台《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管理规定》。全面推动我市人民调解进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夯实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提升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效能,为把人民调解“福田模式”上升为“深圳模式”提供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深圳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协调统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深入推进我市“大调解”体系建设,市司法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整理出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有关引导性文件,规范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2014年将继续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工作室建设,包括信访、劳动等部门以及地铁、公交场站,还将与驻深圳市公安边防部队及深圳机场合作,建立海上流动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深圳空港人民调解工作室。
四是提升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在总结龙岗区“人民调解进企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提升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探索主要依靠企业自身功能化解劳动争议。
五是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积极配合《深圳特区报》的“法治鹏城”专版“调解故事”连载的组稿工作,继续支持并参与深圳广电集团“第一调解”电视节目,同时积极向省级以上报纸、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媒体投稿,进一步营造我市人民调解发展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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