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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力推我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来源: 日期:2014-02-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4年2月19日,市律师协会与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问题。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律协会长、副会长及多名资深律师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律协首先介绍了八届律协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表达了在新的形势下服务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强烈愿望,并围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三项建议:一是统一市区两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标准,包括设计符合此类服务的规范化招投标规则、统一标的额等;二是提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意识,推动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区域规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合力;三是遵循市场价值导向,将购买法律服务纳入财政预算,为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提供经费保障。

  王璞指出,全国首部地方性律师法规——《深圳市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深圳律师业发展历史证明,律师是社会的精英,渗透到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层面,是一支非常重要的生力军,是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应当依靠、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的不可或缺的力量。王璞表示,市政府法制办非常重视发挥律师的作用,将积极推动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把“进一步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列为2014年法制办工作要点,建议政府出台文件,推动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设立法律顾问;二是法制办各处室审查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时,将征求律师协会及律师的专业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三是拟由律师协会推荐金融、房地产、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专家,提高律师在专家库中的比重,凝聚多方智慧为政府服务。王璞希望律师协会带领好队伍,团结广大律师关心支持依法行政和政府科学决策,对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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