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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司法局“三方面”做好重点领域人民调解全覆盖

来源: 日期:2014-02-2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龙岗区司法局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的要求,积极协调,主动作为,紧密联系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各项推广工作,从“三方面”做好重点领域人民调解全覆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依靠党委政府,有效破解推广工作难题。在推广工作中,区司法局始终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汇报,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2013年11月15日,区委书记杨洪在区委常委会上对推广方案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学习借鉴人民调解工作的“福田模式”,加快推进人民调解进驻重点领域,切实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区委副书记熊国伟到任后,第一时间到区司法局调研推广工作进度,并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副区长华振强从制定方案之初就给予充分指导,结合实际,新规划在医疗、信访系统成立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公立医院成立13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法庭成立6个人民调解工作室。

  二是依靠集体智慧,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市委政法委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广工作现场会召开后,区司法局起草了《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大调解”体系推进“平安龙岗”建设的方案》初稿,先后3次召开局班子会,反复讨论修改,两次致函23个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逐一对照进行补充完善。针对区编办、区财政局提出的购买服务标准等关键问题,区司法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上门征求意见,共同协商,达成共识。2013年11月25日,区综治委以文件的形式印制下发了推广工作方案,从组织规划、落实工作经费等7个方面提出了措施和时间表。

  三是依靠集体力量,抢时间抓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部门多,在工作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紧密团结相关部门,全力开展相关工作。新建人民调解组织数量初步确定后,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卫生局迅速行动,落实了6个法庭、13个公立医院人民调解室的办公场地。区卫生局专门召开区属各公立医院负责人专题会议,提前谋划相关准备工作;区财政局安排预留相关经费,及时安排购买服务经费302.4万元、开办经费42万元,并列入区司法局2014年部门预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前介入,安排专人,配合区司法局制定了采购法律服务的招标公告、评定。

  随着21个新增人民调解组织的投入使用,龙岗区基本实现了公安、交警、信访、医院、法庭等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为全区法治建设及和谐建设注入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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