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至24日,市司法局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抽调3名工作人员参与2013年度创建平安深圳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对我市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广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在市委政法委的带领下,验收组深入全市各区18个人民调解室,通过以实地查看为主,检查台账为辅的方式,着重从经费落实情况、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覆盖情况、实际工作成效(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升降情况、调解成功率升降情况)几个方面对各区(新区)推广“福田模式”情况进行了以点带面式的考核验收。
从考核验收的情况来看,被抽查地区的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广工作落实都比较到位。一是经费落实到位。各区(新区)都按要求追加了2013年推广“福田模式”的购买服务经费及新增调解室开办经费,并将2014年度相关经费纳入了司法行政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二是调解组织覆盖到位。在对法院(庭)、公安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公立医院的调解组织覆盖方面,大部分区(新区)都达到了90%以上;在对劳动、信访、综治中心的调解组织覆盖方面,各区(新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基本形成了对这些单位和部门的有效辐射;三是工作成效明显。201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3万余件,平均调解成功率达95.77%,大部分区(新区)的调解成功率高于全市前三年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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