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由“亡羊补牢”到“未亡羊先补牢”的转变,深圳监狱勇于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针对即将刑满释放罪犯无思想包袱的特点,以“四个明确”为指针,坚持每月开展即将刑释罪犯的释前谈话和问卷调查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监察审计室统筹负责,其中释前谈话由各监区派驻纪检监察员具体实施,释前问卷调查由监察审计室专职干警于每月底统一组织。
二是明确调查重点。释前谈话和释前问卷调查以了解监狱警察在罪犯考核奖惩、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情况以及警察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情况为重点。
三是明确组织纪律。释前谈话和释前问卷调查内容必须如实、准确记录,参与此项工作的警察不得私自篡改、销毁,并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是明确处理方案。对释前谈话和释前问卷调查中罪犯反映的问题和线索,由监察审计室成立调查小组,深入核查了解,形成实事求是的调查报告。
2013年全年,深圳监狱累计对1535名罪犯进行释前谈话,开展释前问卷调查12批次6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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