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以来,光明新区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关于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福田模式”的部署和要求,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2013年12月26日,光明新区综合办联合团工委、义工联,充分摸底,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成功组建了首批包括从事法律、教育、医学等工作的共65人的人民调解义工队伍,进一步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
一是积极联动,充分摸底。光明新区综合办充分发挥不等不靠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联合团工委、义工联,对照义工人民调解员的条件,在现有义工队伍中充分摸底,并联合下发《光明新区关于招募人民调解志愿者的通知》,广泛动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其他社会力量和有关人员踊跃参与。
二是严格把关,认真筛选。通过前期的广泛发动,有近100人报名参加人民调解义工队伍。为了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了维护光明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再次对照义工人民调解员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个筛选,优先选取了其中文化素养较高、法律基础扎实、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法律、教育、医学等领域工作的65人,组成光明新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
三是建章立制,强化保障。为确保人民调解义工队伍切实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发挥功效,同时成立了光明新区人民调解义工服务大队,由新区综合办分管领导、团工委领导任大队长、副大队长,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人员信息备案、考核管理、业务培训等五项工作机制;要求各办事处落实义工人民调解员挂靠工作,相关单位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人民调解义工队伍有组织、有机制、有保障,为其有效发挥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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