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志新带队到罗湖区调研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运作情况。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区综治办主任张智武、东门街道党工委书记罗志威等有关同志陪同调研。
陈志新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驻东门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和驻东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的办公环境、硬件设施及日常运转情况,认真查阅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卷宗,并听取了派出所关于驻所人民调解室近期工作情况汇报。自12月16日全区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成立以来,驻东门、东湖两家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共受理矛盾纠纷35宗,成功调解33宗,调解成功率达94.3%,全部做到当场结案。从当前运作情况看,这种模式一方面有效缓解了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使更多警力能够参与到路面防控、打击犯罪、治安管理等工作中去,得到了公安派出所的认可;另一方面纠纷当事人也愿意接受这种调处方式,案结事了,不伤和气,有利于日后睦邻相处,使百姓得到更便利的服务和更安全的保障。
陈志新在调研中指出,2004年罗湖区首创了警民联调机制,有效地把人民调解引入到治安管理中,将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吸附在基层,化解在社区,为辖区的平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顺应新时期矛盾纠纷的发展变化,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罗湖区认识到位,态度坚决,大胆突破传统,更新思想观念,勇于自我革命、自我革新,十分值得肯定。特别是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机制顺畅,运作规范,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难、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政府解虑,效果很好。
最后,陈志新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考核和支持力度,公安机关加强对驻派人民调解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的有效衔接,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动双赢的局面,降低司法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二是律师事务所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增强大局意识,忠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要重视解决调解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简便性”“灵活性”的独特优势,使各驻派人民调解室成为为民办实事的窗口和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让人民调解成为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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