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广工作全面铺开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推广工作进展。12月12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陈志新、市司法局局长陈志刚及副巡视员钟惠容专程到全市首个地铁站场人民调解室——东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老街地铁站人民调解室,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并围绕“以高标准、高起点推进地铁、公交站场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主题开展专题调研。
在老街地铁站,陈志新和陈志刚实地查看了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前台和窗口的S站及驻老街地铁站人民调解室,认真听取了站场负责人有关调解室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向区司法局领导详细了解了罗湖区相关经费的落实情况、购买专业服务的招投标情况、与警务室建立工作机制情况、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等,并对调解室工作台账、调解案卷进行了现场查阅,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当面提问。
陈志刚对罗湖区推广“福田模式”工作做到领导高度重视、措施扎实到位、经费保障有力、行动迅速有序表示肯定,强调接下来要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切实做好调解室建立之后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主动跟相关方面联系和协调,解决好人民调解员进驻后的办公条件和必要保障,让他们集中精力投入工作。对表现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肯定、表彰,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二要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质量。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人民调解岗位要求,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依法、按程序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三要及时做好相关经验总结工作。要依托老街地铁站人民调解室工作实践,举一反三,积极探索做好其他地铁、公交站场人民调解工作的模式,积极建立完善与公安、地铁公司的联动机制,为今后铺开此项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陈志新指出,罗湖区在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工作中态度坚决、舍得投入、执行到位不走样,值得全市各区学习,对罗湖区把人民调解工作归口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完成人民调解员结构调整、规范化管理等做法予以了高度评价。陈志新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强管理、促发展;二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人民群众中树立“首选调解”理念;三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案件,及时帮助申请司法确认,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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