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运作,推进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升会议效率与质量,深圳监狱几经征求意见和修改,于近日出台《深圳监狱监狱长办公会议规则》。新规则充分体现了三大特色:
一是固化了原有特色做法。新规则以参照执行的形式将监狱决策性会议旁听制度的特色做法全部吸收进规则,明确监狱长办公会议接受旁听,旁听事宜参照《深圳监狱决策性会议旁听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进一步保障警察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吸收了罗伯特议事规则。新规则部分吸收了目前通行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对议题提交办公会议研究的权限归属、研究表决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三是完善了议题办理流程。新规则尤其对议题办结反馈和督办作了明确要求,规定各部门在办结后要填写《深圳监狱监狱长办公会议议题办结登记表》进行反馈,对于逾期未办结议题的部门,办公室发布《深圳监狱监狱长办公会议议题督办书》进行督办,办结和督办情况定期向监狱长办公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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