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狱将机关备勤组人员巡查作为警务督察工作的有益补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巡查组督促工作落实、督促隐患整改、严肃警容风纪等职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是细化巡查内容。监狱将机关巡查组检查内容细分为警察履职情况、警容风纪情况、劳动现场管理情况等八大项,对于每一项内容,又详细列举若干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然后根据监区近期整体工作情况等因素,确定一周每日的检查内容,形成《机关巡查组每日检查重点》,并提前在OA系统公布。这既增强了机关巡查的可操作性,又便于监区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
二是规范巡查程序。监狱以《深圳监狱领导巡视、机关巡查组检查情况登记表》为抓手,由机关巡查人员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每日交接班例会上进行交接。针对警察警容风纪等问题,由巡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纠正;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由监察审计部门书面反馈责任部门整改,并跟进管理。通过程序的规范,建立起问题发现、信息交接、隐患整改、督促落实的完整流程。
三是提升巡查效能。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狱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此举既是对当事部门问题的曝光,也是让其他部门引以为鉴,对照查缺补漏,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巡查及整改结果还纳入监狱“优秀团队”评比范围,与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评价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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