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岗区司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廉洁城区和诚信建设有关要求和部署,多措并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龙岗区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试点先行,完善制度建设。早在2012年,龙岗区司法局就开始以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为示范点,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探索、制定了一系列律师行业诚信规范制度。在此基础上,今年龙岗区司法局开始全面推进全区律师事务所诚信建设工作,以君一、深展等11家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二批诚信建设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二是诚信评级,调动律师积极性。为调动广大律师投身行风建设的积极性,结合区律师事务所实际,今年7月1日,由区司法局牵头制订了《龙岗区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要求在区成立两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均应参加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定,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同时,将诚信情况录入信用平台,评定结果纳入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作为各类评优奖励的基本条件。
三是抽查评优,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形成。为了建立对律师诚信执业状况的监督制度,龙岗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设立监察小组,全面监管律师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确保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诚信。同时,由区司法局牵头制订律师事务所诚信自律公约,建立了律师退出机制,对因不诚信执业被当事人投诉,经查证属实且屡教不改的,建议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以纯洁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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