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司法局通过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各项服务举措,全力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强力推进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一是充分发挥法援网络优势作用,构建“社区”便民服务圈。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法援处建成以“区——8个街道——106个社区”为主体的三级法援网络模式,积极推进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社区联络点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及审批工作。
二是以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加强办案质量监督。龙岗区作为司法部法援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深圳市唯一的试点城区,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要求,做到从细处着手,关注办案环节,提升办案质量监督,对援助律师基本工作做出强制性要求,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三是不断提高窗口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区司法局法援处引入社会律师值班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办案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社会律师为群众提供更专业、更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今年9月,区司法局联合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举行了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大型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受到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肯定。同时,通过指导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与龙岗电台“法在身边”节目联合做了法律援助系列专题活动,9月份共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短信6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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