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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监狱率先建立困难罪犯救助长效机制

来源: 日期:2013-10-2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期,深圳监狱5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中有亲人常年患病的罪犯得到救助,他们的家人分别获得监狱给予的4000元救助款。

  对困难罪犯进行救助,既可以帮助其家人渡过难关,促进社会和谐,也可以使罪犯感到温暖并安心改造,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对罪犯进行教育帮扶的要求和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为此,深圳监狱立足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9月份出台了《广东省深圳监狱罪犯救助暂行办法》,率先建立起了困难罪犯的救助机制。

  《办法》对救助的目的、申办程序、救助金额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救助的适用情形包括罪犯死亡、残疾、患严重疾病、家庭遭受灾害事故、直系亲属就医或上学存在困难以及其它需要救助的六种情形。随着《办法》的印发和实施,深圳监狱于10月初首次受理了14名罪犯的救助申请。经过监狱救助管理办公室调查核实和监狱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邱某及其他4名困难罪犯成为首批被救助的对象。

  罪犯邱某的父亲得知监狱给予救助的消息后,在电话里反复的向监狱表示感谢,说“虽然这些钱对治疗俩老的疾病是远远不够的,但却可以解决眼前三个小孩的就学问题,非常及时,非常重要。”获得救助的5名罪犯对监狱的救助政策和救助行为感激不已,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积极改造,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监狱的帮助和关心。其他罪犯对于监狱的这一项人性政策非常关注、非常赞赏,齐称这是对他们关爱和尊重的最真实的表现,让他们感到特别温暖,激发了他们积极改造、向善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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