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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来源: 日期:2013-09-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法律援助机构以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四周年为契机,9130日,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龙岗区为本次活动的主会场,91日龙岗区在区中心广场搭起了大舞台,全区各街道司法所法律工作集中在一起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以受援人讲述被帮扶的往事、法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形式组成了热闹的“法律集市”。广东省法援局局长谭征、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市法援处主任曹伟杰参加了启动仪式。

  福田区在辖区10个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摆摊设点,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共120名为居民答疑解惑,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服务指南、便民服务卡和《外来工法律援助法律知识100问》等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万余份;现场张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30张;现场悬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法律援助宣传日”横幅10条,开展法律援助及相关法律知识问答发放小礼品500余件。

  宝安法援处在《宝安日报》“说法周刊”栏目刊登以“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为题的专版宣传稿件,总结我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取得的创新成果,对法律援助案例进行点评,引导群众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大鹏新区以“进社区进企业 法律援助在身边”为主题,安排工作人员在各街道社区及工厂范围内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并分别前往大鹏联合化妆品厂和大鹏卓杰化妆品厂派发宣传资料,解答员工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发放普法宣传环保购物袋、普法宣传杯600余个。

  龙华新区为了更好地与群众互动,便于群众接受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设置了有奖知识问答和普法小游戏环节,寓教于乐,让群众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学习法律知识。同时制作了雨伞、笔、水杯、毛巾等礼品,将“公平、正义、和谐”、“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等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印制在雨伞上,并在毛巾、铅字笔上刻上法律援助方式、法律援助电话等。简洁的法律援助宣传标语,既实用又美观,使得普通的一把雨伞、一支笔、一条毛巾成为了法律宣传的新载体,有效凸显了社会化法律援助成效。

  深圳法律援助机构丰富多彩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吸引了很多群众参与,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据统计,截至目前,各项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知识》、《工伤保险知识读本》、《禁毒宣教活动》折页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宣传礼品1.2万个(包括杯子、雨伞、毛巾、笔等),接待咨询6千余人次,举办活动51/次,有效地扩展了社会化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覆盖面,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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