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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法援处获评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来源: 日期:2013-08-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宝安区法律援助处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5个区(县)级法律援助机构之一。

  一是开展“提速提效”行动,缩短审批时间。将《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进一步规范运作、简化程序、精简流程,审批时限原则上比法定时限缩短了1/3,法援办案效率有了很大提高,进一步实现了为受援人提供及时便捷法援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建设体系,不断拓宽援助面。2012年全区新建法援窗口6个,实现了对区、街道二级劳动部门的全覆盖。进一步将重心下移,加强对全区各基层法援工作站日常业务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基层办案水平和服务质量;与此同时,积极探索研究推进社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工作。依托全区各街道司法所设立的基层工作站,第一时间受理、承办法援案件,打造了“半小时法律援助圈”。

  三是率先推行“点援制”,提高服务效果。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试行“点援制”,受援人可以在法援处公布的办案律师名单中自由选择承办人,再由法援处指派该承办人办案。“点援制”很好地弥补了单一“指派制”的缺陷,增进了受援人与法援办案律师之间的信任,便于为受援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人性化的援助服务,实现了群众满意度和资源利用率的双提升。

  四是拓宽信息渠道,加强法律指引。宝安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做好法援热线值班工作,耐心细致地接听日常群众来电咨询、接待来访群众。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网的服务功能,开通在线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借助宝安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有效平台,实现了“365天,天天有法援”,2012年全区各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群众咨询2.4万余人次。

  2012年,宝安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688宗,累计援助困难群众7,731人,为受援人成功追索各类经济补偿款6,603.2万元,法援案件数量、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为保障困难群众和广大劳务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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