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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司法局“五位一体”落实平安创建专题法制宣传成效初显

来源: 日期:2013-06-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今年以来,宝安区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平安广东”、“平安深圳”工作部署,“五位一体”全方位组织开展平安创建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助力辖区平安创建行动,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广布网络。利用区、街道两级法制宣传栏、“法律超市”、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基地等普法阵地集中宣传平安创建政策法规;建设“法治宝安”网络平台,编印、发放方便实用的普法“口袋书”,推动平安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厂、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认同度、支持度和参与度。二是丰富形式。深化推广“学法大家议”、“法律超市”、“情景普法大课堂”、“法治论坛”、“法制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办好《宝安日报》说法周刊,推出“平安报道”专栏,组织法律专业人士接听法律热线、评析典型案例,邀请公民就平安创建工作建言献策,传播“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理念,营造“平安宝安人人参与,幸福宝安人人共享”的高效氛围。三是结合职能。将平安创建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有机结合,科学统筹,共同推进,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网、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平台、法律援助网络、公证办证点的覆盖面广、贴近基层的优势,在化解纠纷、提供服务的同时,做好与平安创建密切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依法行事、依法维权。四是有所侧重。针对不同群体,分门别类地开展平安创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和应急处突等维稳工作水平,提高社区干部依法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引导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广大来深建设者依法维权,宣传好依法解决纠纷的各种途径,达到减少和预防纠纷,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平安法制宣传工作的目的。五是巧用资源。合理配置、利用现有资源的同时,挖掘、整合社会资源和民间力量,强化车身、户外显示屏、候车亭、地铁公交移动视讯等广告媒介参与公益宣传的法定义务,推动法制短剧、法律故事、法制漫画等更具趣味性的平安创建主题法制公益广告进入公众视野,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平安创建法治文化传播态势,提高平安法制宣传的渗透性、覆盖面和实效性。1-4月,全区共开展活动116场,接受咨询175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9.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近7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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