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市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现场会”精神,5月20日,市局召开基层科长工作会议,围绕市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征求基层意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推广“福田模式”现场会召开后,各区积极行动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普遍认为,学习“福田模式”对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大调解”体系具有深远意义。工作会上,各区基层科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了具体举措,并提出问题。会议要求各区推广“福田模式”需因地制宜,把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制定完善并具有前瞻性的工作方案,执行到位。
钟晓渝副局长在会上指出,学习推广“福田模式”要牢牢把握三点:一是学习“福田模式”理念精神。“福田模式”与我市早期推广的“六约模式”、“西乡经验”等最大的区别是突破了区域性、局限性,提升到区委区政府层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和“大调解”体系的构建,“一揽子”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和人员专业化等问题,在学习中要把握其中的理念精神。二是“福田模式”最大的亮点在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转,符合政府转变工作职能的发展方向,各区可根据实际进一步推广、复制。三是要学习“福田模式”中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运行。以“福田模式”为载体,领会精神、完善方案、学习创新,在学习推广过程中不断创新思路,创造出更好的工作方法,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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