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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监狱建立罪犯批量释放工作制度效果好

来源: 日期:2013-05-0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在减刑假释裁定宣告当天,因减余刑、假释需要释放的罪犯较多,按照普通释放程序办理,由于人数多、时间紧,给监门管理带来较大压力,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监狱从2012年底开始,探索建立了罪犯批量释放工作制度,并于2012年12月28日首次试行。主要做法是:减刑假释裁定宣告当天需释放的罪犯,由各监区统一带至指定地点,狱政管理科、警戒大队警察联合进行人身物品检查和身份查验,确认无误后安排车辆和警察送至汽车站。

  从试行情况来看,该做法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实现了身份查验关口前移,避免监门过多集中人员,降低了监门管理的安全风险。二是实现了警察、罪犯以及释放工作的“三集中”,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单独、多次办理释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三是实现了罪犯从监狱到社会的平稳过渡,监狱安排车辆将刑释人员送至汽车站,不仅较好地避免他们在监狱周边社区游荡,降低了周边社会的安全风险,同时也解决了他们日晒雨淋以及交通不熟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监狱的关心和期盼,有利于激发他们感恩政府、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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