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市法援处成立刑事法律援助中心强化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

来源: 日期:2013-03-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新《刑事诉讼法》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新刑讼法扩大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增加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理由,因此今年1月份市法律援助处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9件,而2012年12月份该处受理同类案件只有15件,上升幅度明显。

  深圳有刑事强制措施执法权的基层部门超过280个,每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在20万件以上,在这些案件当中至少有10%的案件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每年就有2万宗以上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从工作实际来看,除未成年刑事案件外,近年来法律援助机构几乎没有收到来自公安机关转交的其它援助申请。2012年下半年,市法律援助与市公安局法制处就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给予法律援助的相关流申请程进行了5次面对面商讨,商讨最直接有效的衔接方式。为了适应公安工作不分昼夜连轴转的特点,市法律援助处对工作业务作了更为细致的分工,专门成立刑事法律援助中心,抽调两名公职律师和两名社会工作者专门负责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核、批派和与公安机关的通联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台传真机全天24小时接收、回传公安部门发送来申请指派涵。

  近三年来,市法援处受理的刑事案件每年不过200宗,而今年,按照该处与公安部门的预估,全年全市刑事法律援助申请量将不低于10000宗。为此,市司法局一方面向市财政、市人事部门积极反映情况,请求人力和财力支持;另一方面深挖内部潜力,出台一些试行性措施,鼓励律师认真负责办好刑事法律案件,尝试与公检法部门推行网络一体化案件审批、结案,以期进一步简化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