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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司法局提前谋划主动应对《刑诉法》修订新变化

来源: 日期:2013-01-2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3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南山区司法局通过三项举措,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确保辖区法律援助量增质不减。

  一是提前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新《刑诉法》将原来局限于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主体扩大到了侦查、起诉阶段。针对此情况,南山区司法局于2012年10月在区看守所增设了一个常态运行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目前,全区已在8个街道、区信访局、区看守所及区法援处本部设立了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从2012年10月设立至今,南山区司法局驻区看守所法律援助站点已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的新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1宗,而且随着新《刑诉法》的深入实施,辖区侦查、起诉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将会继续大幅增加。经与财政等部门沟通,2013年南山区司法局的法律援助经费预算增长20%,为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夯实基础。

  三是规范多部门工作衔接细节。对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也可以向看守所或者驻所检察室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后,由看守所或驻所检察室提交给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于法律规定必须指派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由看守所、驻所检察室通知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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